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试题题库分校动态|图书教材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砖题库职位表直播|微信联系我们

  • 在线客服咨询
  • 当前位置: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 公安招警 > 体能测评 >

    阅读模式

    2020年安庆潜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

    2020-12-10 16:05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潜山市人民政府

      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潜山市人民政府提供以下招警体能测评信息:2020年安庆潜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更多关于潜山市公安局招聘,安庆招聘辅警,潜山辅警体能测试通知,招警体能测评的内容,请关注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安徽公安招警考试网

    潜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

      根据《潜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规定,现将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对象

      凡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项目加分)不低于50分考生,一并进入体能测试。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试时间

      入围体能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人才培训大楼二楼(梅城镇潜阳路584号)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周六),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测试当日的上午8:00前到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多媒体报告厅报到(地址:潜山市皖国东路与二乔路交叉口)。

      三、体能测试地点

      安徽省潜山第二中学体育场。

      四、体能测试项目

      男1000米(女800米)跑。

      五、体能测试标准

      男子≦4′50"【特(巡)警岗位<岗位代码2003>标准为男子≤4'40"】,女子≦4′45″。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身高不达标考生,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候考、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和考场。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测试前,考生应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测试当天,餐饮考生自理。考生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可主动放弃,以免发生意外。测试前,考生要做好准备,防止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并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试,动作是否标准由考官评判;测试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或受伤的,测试成绩视为有效成绩,不再另外补测。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

      5、请考生自行准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不得使用鞋底带铁钉跑鞋)。

      6、每项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7、如测试当日下雨,测试时间将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潜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潜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入围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x

      潜山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潜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

      文章来源:www.qss.gov.cn/tzgg/2014568841.html

      以上是2020年安庆潜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马鞍山招警体能测评信息请加招警考试群招警考试群,及关注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安徽公安招警考试网

    (编辑:图小乐)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