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经典题一
2014-08-25 14:39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马鞍山人事考试网
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马鞍山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招警报考条件信息:2014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经典题一,更多关于政法干警民法学,招警报考条件的内容,请关注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安徽公安招警考试网!
马鞍山人事考试网(https://maanshan.huatu.com)消息:马鞍山华图为您发布2014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经典题一。欢迎加入马鞍山考试交流群:192950328。
2014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经典题一
案例一
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
【问题及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
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 。
——推荐阅读——
以上是2014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案例经典题一的全部内容,更多2020马鞍山招警报考条件信息请加招警考试群,及关注马鞍山公安招警考试网及安徽公安招警考试网。
(编辑:马鞍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