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鞍山博望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第三批)公告
2021-09-30 17:29马鞍山卫生人才网 来源:马鞍山博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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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博望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第三批)公告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博望区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21年引进有关医疗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达到区级医疗卫生人才(学科带头人)分类标准,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8年以上合同的有关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县级医学学术(学科)带头人和“三名”(名院、名医、名药)工作室负责人;
3、具备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三甲医院科室负责人工作经历;
拟引进对象除满足上述3类标准之一外,还需有5年以上“三甲”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方式分为报名受理、资格初审、面试评审、体检与考察、公示公告等程序,详细内容参照《马鞍山市博望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三、人才引进待遇
1.按程序此次引进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才,纳入区人民医院员额池管理。
2.本次引进人才层次为学科带头人,根据《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博望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马博政办〔2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
3.薪酬保障。试点实行年薪制,学科带头人原则总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
上述引进人才需在博望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工作。人才引进后两年内在博望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凭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按有关文件精神追加购房补贴。安家、购房补贴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资格后,按签订合同年限每年平均发放。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不适用于区内人才流动(包括调离本区重新引进的卫技人才)。
3.凡涉及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同性质、同类型或符合市区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4.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五、时间要求
网上受理时间: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7日,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含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可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邮箱:byzzrsk@163.com。10月8日组织开展资格初审,面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地址和电话: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医院综合楼七楼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55-6785002(博望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正常工作日时间)
马鞍山市博望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30日
原文标题:2021年博望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第三批)公告
文章来源:马鞍山博望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d489309a7b17748df2620cd85444d7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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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城城)